闫宁律师,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0910779211,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本科毕业,2009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任交通事故业务部部长。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从事金融方面的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在执业期间一直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能够勤勉尽责,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完成法律服务工作。
代理的案例主要有:1、代理石家庄市鹿泉区民生银行支行诉崔某某贷款案件。2、石家庄金手指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3、参与百合网上市、公司并购业务。4、代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某支行与444户汽车消费贷款计7187万元的清收项目(已部分完成)。5、代理河北兴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源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程款欠款纠纷二审上诉一案,为河北兴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约为1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