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3日下午7时许,22岁的少女刘晓静下班骑车经过省会裕华路与体育大街路口时,被西南角倾倒的一棵刺槐砸住而身亡,当时正值下雨。该案发生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当地的各大媒体:燕赵晚报,燕赵都市报,河北日报,河北青年报等各大报纸以及石家庄市电视台,河北省电视台等对此事相继做了详实地报道,刘晓静之死,是天灾还是人祸?
1998年6月10日下午二时许,一村民在霍庄村南一土路旁麦地发现一具被麦子覆盖的女尸,随即报警。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女尸头北脚南,仰面朝上,上衣着装相对整齐,胸口有大量血迹,裤子退于膝盖处,阴部挟有卫生纸。死者颈部左侧上部有两处刀痕,其中一处较深。经了解死者为本村30岁的已婚妇女沙某某。经公安机关鉴定,死者系被人致昏后用锐器割断颈部左侧动、静脉失血性休克死亡,且生前与人发生过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