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坡律师,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0310612498。金融院校毕业,经济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1992年至2003年在工商银行从事储蓄、信贷等工作,2004年开始律师执业,为律所高级合伙人,任律所副主任,兼金融业务部部长,负责金融业务部,河北省省直优秀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凭着长期的金融工作经验和积累,做了大量的金融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对于银行股权、不良贷款清收、资产保全业务、尽职调查、资产重组等金融业务比较精通,同时研究防范金融风险,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服务客户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河北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等。